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摘要
六陈镇两夫妻被判刑罚,竟因母亲捡回一台手机......
作者:许云霞 潘文华  发布时间:2019-11-14 15:23:21 打印 字号: | |

      老母亲在高铁站捡到手机一台,回到家之后将手机交给儿子使用。但谁能想到,老母亲那聪明的儿子儿媳竟成功修改了该手机的支付宝登陆密码以及支付密码,通过转账和购物等方式转走手机失主的钱款,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不知是母亲害了儿子,还是儿子害了儿媳?

近日,平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判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2月20日,被告人卢某仕的母亲覃某某在平南县高铁站捡到被害人林某玲遗失的一台VIVO手机,并将手机拿回家中给卢某仕使用。卢某仕发现手机没有设置密码,便伙同其妻即被告人覃某晓修改了该手机的支付宝登陆密码以及支付密码,通过转账和购物等方式转走林某玲手机支付宝钱款共15432元。

另查明,破案后,公安机关已追缴回手机并返还给被害人林某玲。二被告人的家属已代为退赔了被害人被盗款项,被害人对二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

庭审现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卢某仕、覃某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触犯了刑律,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受刑事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卢某仕、覃某晓犯盗窃罪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中,二被告人均积极实施犯罪行为,起主要作用,均属主犯,依法应按二被告人所参与的全部犯罪进行处罚,但被告人覃某晓较卢某仕罪责较小,量刑时应有所区别。被告人卢某仕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覃某晓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二被告人家属代其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二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对其可适用缓刑。

根据二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依法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卢某仕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二、被告人覃某晓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官提醒

手机支付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对个人财产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威胁。法官在此提醒,对手机务必妥善保管,同时,应设置手机密码及支付密码,以便在手机不慎丢失时对不法之徒设置重重防线。手机丢失后,应第一时间对手机卡、银行卡、微信账号及支付宝账号进行挂失或冻结,避免损失扩大。


 
责任编辑:平南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