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上午,平南县人民法院集中发放2019年第二批司法救助金,共计34.56万元,39件涉民生案的49名特困当事人获得救助。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寒梅向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在发放现场,陈副院长还与申请人张某某(未成年人)的父母就其执行案件和司法救助案件等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2018年5月19日,申请人张某某的父母带其回平南县上渡镇李山屯喝喜酒。在喝喜酒期间,张某某与何某某等四个小孩一起玩“鬼抓人”游戏,在玩游戏过程中,何某某用一根竹子刺入张某某右侧颈部,导致张某某右侧颈部受伤属八级伤残。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何某某的父母共同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共计136713.47元给张某某。判决生效后,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因被执行人家庭本来就是贫困户,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向法院申请了司法救助,经核查,申请人家庭也属于贫困户,因此事故导致生活更加困难,经国家司法救助委员会讨论决定给予申请人张某某国家司法救助金30000元。
陈副院长表示司法救助金是在县党委政府的支持下,给予困难申请人的临时救助,赔偿责任还是案件的被执行人。申请人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线索,可以书面向法院提出,法院会进行核实,法院的执行系统也会自动监控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状况,多举并措促执行。同时,陈副院长希望大家获得这笔救助金要用于生活开支,也希望大家能够多理解我院执行法官案多人少的辛苦,耐心配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