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盖鸭棚的塑胶被人偷,听村里人说是收废旧的人偷”,“让我看见收废旧的人一定要教训一下,对这类人员就是憎恨”。
被告人卢某全无事生非,持械随意殴打收废旧老人,致人轻伤二级,近日平南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卢某全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2018年11月6日下午,卢某全看见收废旧的老人就产生教训他的念头。以有废旧铜要卖为由,骗被害人至偏僻地方,持刀恐吓、实施殴打,被害人在挣扎过程中被刀划伤右手臂,实施犯罪后卢某全逃跑并把刀具丢弃在鱼塘中。村民闻到呼救声后帮忙将伤者送至医院并及时报警。后经鉴定损伤为轻伤二级。
接报后公安民警迅速前往案发地点,经向附近村民调查走访,发现卢某全有重大作案嫌疑,前往其家中未查获,后来动员其家属让卢某全主动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2018年11月8日,卢某全主动到武林派出所投案,并作了稳定的有罪供述。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卢某全持械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受刑事处罚。被告人卢某全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于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