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摘要

“国字号”官宣来啦!平南法院获评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作者:陈丽玲  发布时间:2019-03-07 17:25:21 打印 字号: | |

     为激励广大妇女把握时代主题,担负光荣使命,贡献巾帼力量,3月4日,自治区妇联在广西人民会堂举行“倾情礼赞新中国 巾帼奋进新时代”广西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09周年大会暨广西女性人才大讲堂活动,对“三八红旗集体”和“三八红旗手”进行了通报表彰,全国妇联授予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人民法院“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寒梅代表该院上台领奖。广西仅6个单位获此殊荣。

     平南法院将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作为法院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一节来抓,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积极以“四心”法(一是用心,成立妇女儿童维权领导小组,二是中心,立足审判执行抓好维权工作,三是全心,全方位宣传造势,四是爱心,展现当代人民法官风采)维护婚姻家庭稳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后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法院“立案窗口”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为促进妇女儿童维权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平南法院各个工作岗位上,随处闪现着女性的倩影。女法官们长期扎根审判工作一线,坚守公平正义,公正执法办案,充分利用设立在该院的“平南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平南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发挥女性特有的柔情与耐心,化解了一件件纠纷。

     巾帼建功展风姿,献身职业谱新曲。长期以来,平南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法院工作主题,高度重视打造一支学习型、知识型、专业型、创新型的新时代女法官队伍,她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她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了公平正义,让前来办理案件的当事人感受到法理与情理的余香。她们用铮铮铁骨捍卫着国家法律的尊严,奉献给百姓的是大爱、公正与和谐,用真情和行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

来源:平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