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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拍我,我还钱!”平南这个借钱不还的“老赖”终于认怂!

作者:陈丽玲  发布时间:2018-11-30 15:40:29 打印 字号: | |

     11月23日上午,平南县人民法院顺利执行一宗民间借贷纠纷案。镜头面前,被执行人怂了,匆忙现身法院一次性将债务履行完毕。

     2014年6月,被告吴某以资金不足为由向原告张某借款10000元,约定借期和利率,并立下书面借条,但被告吴某一直未偿还本金和利息。2017年9月,原告张某向平南法院提起诉讼。

该案件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吴某确认尚欠原告张某借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5000元,被告吴某自愿分8期归还给原告张某。

案件生效后,被告吴某没有按双方协定履行法律义务,原告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向被执行人吴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对其名下财产进行四查五查,查询范围包括银行、不动产、互联网银行、证券、车辆、工商等信息,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

 

11月22日晚,在平南法院开展的 “诚信之盾”常态化执行大行动中,主办法官、书记员以及现场跟踪报道的电视台记者来到了被执行人吴某家中,并没有找到吴某本人。吴某家人表示,明天会让吴某一早到法院把债务偿还,请求法院不要把搜查他们家的这一幕镜头播放到电视台。

次日,被执行人吴某如期自动现身法院,并与申请人张某达成和解协议,吴某一次性将现金12000元交给申请人张某,张某自愿放弃部分欠款。

“昨晚你们来了我家两趟,还带上了电视台记者,我知道已经不能再躲了,今天一早就主动过来法院把债务履行完毕,希望不要被媒体曝光,”——被执行人吴某说。

为全力决胜执行攻坚战,努力兑现庄严诺言,并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平南法院将定期开展“诚信之盾”执行大行动,推进执行大行动常态化。严格实行“三个一律”,对一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拘传、司法拘留、罚款、搜查等措施,造大执行声势,切实提高执行震慑力,努力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

来源:平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