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及时交付竞买人依法竞拍所得的房产,9月13、14 日,平南法院经过精心策划、运筹帷幄,集中腾空了楼房3处,对1名拒不履行腾空义务的被执行人决定司法拘留15天,有效维护了竞买人的合法权益,树立了司法权威。
平南法院在执行申请人吴某与被执行人黄某、郭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过程中,被执行人黄某、郭某因拒不履行已经生效判决规定的义务,法院依法查封了登记在被执行人黄某名下的商品房一套,并对该房屋进行评估、拍卖,买受人陆某以51万元最高价竞得了该房屋,并交清了所有费用。平南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黄某、郭某送达有关法律文书,并张贴了腾空公告,责令两被执行人在限期内腾空上述房屋。但在公告期限内,两被执行人仍未履行法定义务。
9月13日,平南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带队到平南镇朝阳路某小区,依法强制腾空该房屋。被执行人郭某信誓旦旦地声称自己不知情,也没欠任何人债务,拒绝搬出该房屋。法官拿出了由她本人亲笔签收的法律文书和腾空公告后,一瞬间她变得“专业”起来了。
“关于这个案件,我已经咨询过律师了,你们法院不能这样强制腾空我的房屋,”郭某气急败坏地说道。
吴局长耐心地向郭某进行法律释明,但被执行人郭某始终无法听得进去,拒不搬出被拍卖的商品房。鉴于郭某的行为,法院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天。
第二天,被执行人郭某在拘留所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并承诺会第一时间将房屋腾空交付给买受人使用。
随着强制腾空房屋行动风在平南县强势刮起,一些老赖已经开始认清形势,从对抗执行转向配合执行,有效地提高了法院标的物的交付率,保障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法院为民形象,提升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