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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伴侣为亲儿抚养费闹上法庭 法院多元化调解助双方化解干戈

作者:许菀阳 陈庆飞  发布时间:2018-08-15 08:48:11 打印 字号: | |
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近日,平南县人民充分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依靠社会力量,多方联动,成功化解了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原告卓某与被告骆某2015年9月识,2016年7月同居生活2017年5月13日按照农村习俗举办婚礼2017年8月30日生育儿子小杰。卓某怀孕后期妊娠高血压便听从产检医生建议入院观察。然而,当小杰出生时医生诊断新生儿吸入性肺炎高危儿,至此,骆某不愿和卓某登记结婚,不仅卓某坐月子期间对卓某不闻不问,并且从小杰出生至今也从未看过一眼,没抱过一次因此卓某于2017年10月带着小杰回娘家生活。直到今年5月份,卓某主动找骆某,要求罗某给付小杰的抚养费,骆某口头协议由骆某每个月支付孩子抚养费1000元,但至今为止骆某仅支付了4000元。为此,卓某向平南法院提起诉讼。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平南法院邀请了平南镇仙芦社村委书记莫霖返聘退休法官李伟德一起卓某、骆某进行调解。刚开始双方当事人均存在抵触情绪,卓某情绪异常激动且悲愤骆某对孩子不管不问,没有尽到基本的抚养义务,不是一个合格的在法官及调解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耐心劝说下,卓某情绪有所缓和,坦然面对双方存在的问题,心平气和地与骆某分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和解协议卓某骆某同居期间生育的儿子小杰卓某直接抚养,由骆某每月支付小杰当月的抚养费1000元,直至小杰年满18周岁时止。

今年以来,平南法院紧紧围绕“司法便民”工作理念,成立诉讼服务中心,坚持调解优先原则积极联动妇联、社区及其他社会团体,多措并举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和优化,着力减轻群众诉累,高效快速解决矛盾纠纷让每一个当事人都感受到法院和法官的“温情”,感受到司法的公平与正义。

来源:平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许菀阳 陈庆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