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雨绵绵,法官执行的步伐不停歇。7月18日,平南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吴胜带队到大安镇稻花村执结一宗相邻的排除妨碍纠纷案。
昔日的好邻居,如今为了一条通道对簿公堂。被告赵某全在其屋前巷道上堆放碎石和竹条,不让原告黄某从该巷地进出。平南法院开庭审理后,依法判决赵某华、赵某全自行移除其堆放于门前通道上的碎石以及竹条等杂物,排除妨碍,确保该通道顺畅,不影响原告黄某经此通道正常通行。两被告不服,提出上诉。贵港中院审理后,依法驳回了两上诉人的诉讼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判决生效后,两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原告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当日,平南法院执行先锋组共8人到大安镇稻花村执行现场,依法强制执行这宗排除妨碍纠纷案。现场拉起了警戒线,广播声响起,执行干警们的袖子撸起来,铲子、锄头挥起来。他们没有因为雨水而推迟搬运,没有因为衣服湿透而要休息,他们一气呵成,不出半个钟,通道上堆放的碎石、沙堆和竹条就被清理掉,为申请人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看,吴局长正在努力地做两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通过以案说法,唤醒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引导他们尊重法院的生效判决,教育他们维系好邻里关系,团结互助。
平南法院执行法官冒雨为申请人排除障碍,畅通道路,赢得了群众的赞誉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