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手指一动 案结事了
作者: 陈丽玲 林小峻  发布时间:2017-07-07 09:49:36 打印 字号: | |
  7月3日上午,平南法院顺利执结一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被执行人按照双方当事人协商好的履行协议,两分钟内通过手机银行将执行款全额转到法院银行帐户,此案完满执结。

  这是一起交通事故案,2016年5月11日20时0分,邓某驾驶货车往大安镇方向,遇廖某驾驶摩托车从西侧路口驶出,邓某发现后采取措施避让,在避让过程中,货车车头与摩托车右侧发生碰撞,造成廖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另查明,2014年1月26日,邓某与某驾校融资购置该事故货车,该车车身权为张某所有。

  经开庭审理,法院依法判决邓某赔偿93200元给廖某玲(廖某家属);邓某、张某连带赔偿69428.25元给廖某玲。

法院判决生效后,张某、邓某一直没有履行判决书确认的义务,无耐下,廖某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法院主办法官将执行通知书送给两被执行人,明确告之其需履行的法定义务,同时释明法理,并强调被执行人在收到通知书后3日内自觉履行,如不履行将受到法律制裁。

  “你经营的驾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如你不自觉履行,我们可追究你拒执罪”,主办法官说。

  在威严的法律面前,被执行人受到了强大震慑,在收到执行通知书的第二天,被执行人张某就主动前往法院,配合主办法官处理该案。

  于是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来源:平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陈丽玲 林小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