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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落槌成交一辆宝马汽车
作者:陈丽玲  发布时间:2017-06-23 10:18:05 打印 字号: | |
  6月16日,平南法院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上成功拍卖了一辆宝马牌汽车标的物,起拍价为12.8万元,最后以15.6万元圆满落槌。

  何某伟和陈某、何某壮和余某均系夫妻关系。2014年4月1日,被告何某伟、陈某与原告某村镇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和《还款计划》,约定被告何某伟、陈某向原告借款2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从2014年4月1日起至2015年3月25日)。借款当日,被告何某壮、余某、何某勇分别和原告签订了《保证合同》,该合同约定被告何某壮、余某、何某勇为被告何某伟、陈某的上述借款、利息、罚息、违约金向原告提供连带担保责任,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经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何某伟、陈某偿还尚欠借款本金1399706.74元及利息给原告某村镇银行;被告何某壮、余某、何某勇对上述债务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何某伟、陈某、余某、何某壮、何某勇共同支付律师费40000元给原告某村镇银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查询到陈某名下有一辆可供执行的宝马小轿车,法院依法查封并通过淘宝司法拍卖了该车。

  本次拍卖以合理的价格在短时间内顺利成交,充分体现了平南法院高效工作模式和淘宝的企业文化和服务的结合。平南法院积极尝试网络拍卖不仅为用户创造了一个崭新、良好的竞拍环境,同时有利于法院处置标的物价值的最大化,更大程度的保护了当事人的利益。
来源:平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