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晚上,平南法院执行局黑夜突击,成功将涉案车辆扣押。
“我找到被执行人翁国某的车辆了,请你们快点过来”电话里头急匆匆地说道。
经法官询问得知,来电的人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申请执行人翁某胜。2015年4月12日,翁国某因生意周转急需用钱,向翁某胜借款10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半年。但是,翁国某并没有信守承诺,无视邻里亲情,借款到期后,翁国某迟迟未向翁某胜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甚至为了逃避债务长期在外。
一怒之下,翁某胜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执行人翁国某归还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同时,也向法院申请对翁国某名下一辆丰田牌小型汽车进行财产保全,法院依法审查受理后,决定对该车辆予以查封。
2016年6月28日,平南法院依法判决翁国某支付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给翁某胜。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
翁某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在执行过程中,经查被执行人名下除已被法院查封的车辆外,别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但被查封的车辆去向不明,无法进行实际控制,以致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2017年5月17日晚上8时许,申请执行人翁某胜发现了被执行人翁国某名下丰田牌小型轿车的停放踪迹,于是立即将该线索提供给执行主办法官。
接到线报后,正在加班处理案件的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吴胜,第一时间组织执行人员及司法警察,并拟定执行方案,将执行队伍分成三个小组,第一组协调联系小组,针对在强制执行中释法讲理;第二组现场记录小组,对现场进行摄影记录;第三组维持执行现场安全小组,由法警组成,负责维持现场秩序。
晚上8点30分,执行队伍驱车赶到执行现场,发现该车辆正在维修中,执行法官首先向该维修厂工作人员释明身份。经询问得知,该车是区某驾驶到维修厂进行维修的。经维修厂工作人员联系,当晚9点10分区某到达现场。
“你们法院凭什么扣押我的车!”区某说道。
“该车辆属于翁国某名下的,且已被法院依法查封,现我们依法执行,对该车予以扣押,请你不要妨碍执行” 吴局长说。
区某不同意法院扣车,向法官坦言:“翁国某因无力偿还债务,所以将该车抵押给我,但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
“你可以依法主张你的合法权利,但是不能够妨碍法院执行!”吴局长向区某释明。
经过三个执行小组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当晚10点多钟,这辆涉案车辆被扣押到法院停车场。
今年以来,平南法院不断创新执行举措,强化执行措施的运用。截止5月19日,该院执行结案368件,执行到位标的2260.82万元,标的到位率52.03%,取得了显著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