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执行质量,近日,平南法院执行先锋队带着多种执行方案径直前往平南县武林镇,顺利执结一宗林业承包合同纠纷执行案,执行标的将近10万元,极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6年8月,平南法院依法审理了一宗林业承包合同纠纷案,被告某村委会在合同有效期内,派钩机到已经租赁给谢某的山地将果场全部推平。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某村民委员会赔偿84000元给原告谢某。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平南法院向被执行人某村委会发出了执行通知以及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一直未按执行通知履行其义务,并拒绝报告其财产情况,导致本案无法执行。为促使该案早日执结,主办法官针对案情,分析研究出两套执行方案,确保执行工作顺利开展。方案一是先到武林镇财政所查询被执行人村委会的银行帐户情况,如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直接冻结扣划到法院帐户;方案二是对某村委会法定代表人司法拘留15天。以上两种方案的相关文书材料都已经充分准备就绪。
4月27日早上,执行局韦副局长带领执行先锋队到达武林镇财政所,花了整整一个多小时,终于查询到该村委会在农村信用社银行的帐户上有可供执行财产,韦副局长马上通知其他两名队员到信用社将存款扣划到法院帐户。另一方面通知某村委会的法人代表李某到武林镇财政确认并签收相关送达文书。
韦副局长现场对李某做大量相关思想工作,希望其主动配合法院工作,以后做个知法守法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