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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法院心连心 合力共破“执行难”
作者:陈丽玲  发布时间:2017-05-02 08:28:04 打印 字号: | |
  为了破解执行难题,平南法院掀起了一浪又一浪的执行冲锋战。4月12日、13日,贵港市平南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寒梅、执行局局长吴胜一行5人带案外出,驱车数百公里远赴柳州铁路运输法院、河池市金城江法院,共同探讨同类的执行案件,目前已达成了初步共识,为下一步执行工作奠定了基础。

  首要重点执行的是关于申请人陈某与被执行人莫某、黄某的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莫某、黄某在承包某工程期间,于2012年雇请陈某自带机械施工。经双方结算,并出具工程结算单,确认莫某、黄某欠陈某工程款850569.40元,并已支付了500000元给陈某,剩下款项350569.40元,莫某、黄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不支付。无奈之下,陈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2014年,平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莫某、黄某共同支付工程款350569.40元及利息给陈某。

   判决生效后,莫某、黄某一直未履行法律确定的还款义务。2015年,申请人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期间,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莫某名下的房产一幢,房产仍在评估拍卖中,由于拍卖时间长,申请执行人陈某同意不停止拍卖房产的情况下终结本次执行,导致案件一度进入了僵局。

经了解,柳州铁路运输法院也同时在执行一宗关于莫某、黄某作为被执行人的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

  由于此案比较棘手,且查询到两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在柳州市,为加快执行的步伐,4月12日,平南法院分管执行局的陈副院长决定带队前往柳州铁路运输法院,深入了解贵法院对该案的执行情况。商讨过程中,两法院主办法官提出了各自的执行方案,站在同一个阵线上,逐项进行分析,寻找执行的突破口,讨论气氛相当热烈,最终归纳出了可行的执行方案,联手攻破这道执行难题。

  “很开心能够与贵院合作,为该案的执行提供了便利,使我院可以及时掌握被执行人的最新动态,大大降低了执行的难度。”陈副院长紧握着柳铁法院韦法官的手说。

   4月13日,平南法院迈进了河池市金城江法院,与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见、副局长覃于平共同探讨了关于河池市金城江工化局作为被执行人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押金一案。

   近年来,平南法院不断加强与其他兄弟法院之间的合作,增强大局意识,形成全国法院一盘棋的思想,切实解决“异地执行难”,共同探索破解执行难题,为全面推进“执行攻坚年”活动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来源:平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