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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人大常委会到平南法院调研
人民调解工作
作者:陈丽玲  发布时间:2017-05-02 08:27:01 打印 字号: | |
  为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努力推动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的有效衔接,着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4月17日,平南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永德、县人大法制与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许开宁组成调研组到平南法院调研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队伍建设工作。该院副院长陈文胜、民一庭庭长潘春柏及四个基层庭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陈副院长汇报了2016年至今,平南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其中从2017年1月起,共受理民事案件1292 件,审结640 件,结案率为 49.54% 。其中调解190 件,撤诉85 件,调撤率为42.9%,开展诉前联调结案100多件。

陈副院长指出了平南法院民事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工作措施,一是对接到位。四个基层法庭与辖区司法所对接,审监庭与在院部民事立案辖区的司法所对接,由民一庭联合县司法局基层科不定期对司法确认工作进行督查;二是经费到位。为切实提高工作效率,该院投入3万元为负责司法确认工作立案、审理的业务部门采购了10套电脑扫描仪;投入2500多元印发100册司法确认工作工具用书,并分发到负责司法确认工作立案、审理的业务部门及辖区司法所;投入1500多元制作了10版宣传板报,并张贴在人民法庭及辖区司法所;三是加强联动,该院积极与司法局联系,努力探索建立人民调解的工作机制和流程,努力促使人民调解成为人民群众解决纠纷的首选方式。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永德一行肯定了平南法院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并提出了几点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加剧,为减轻员额法官的压力,建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尽可能把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

二是完善专职调解员的选任机制。建立一支专业化的调解员队伍,采取公开选聘的方法,将有较强调解能力、丰富法律知识和广泛群众基础的优秀人才吸收到专职调解队伍中。

三是加大培训教育力度。法院要与各乡镇人民调解组织加强沟通交流调解经验、做法。还可以适当邀请专家学者前来授课,或者主动外出学习先进的调解经验。同时,积极探索社会矛盾社会化调解新途径,充分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等人民团体的作用,努力形成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工作的联动协作机制。

四是落实经费,提供保障。对人民调解工作所需的经费,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并加强使用管理,将资金管好、用好。

陈副院长表示,今后平南法院将继续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工作及工作互动,切实加大对人民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机制的宣传力度,继续发挥司法确认工作的职能作用,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来源:平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