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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法院集中发放第一季度执行款近百万元
作者:陈丽玲 聂嘉  发布时间:2017-05-02 08:25:03 打印 字号: | |
  4月18日,平南法院举行2017年涉民生案件执行款第一季度发放仪式,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吴胜、执行局副局长韦权峻现场把案件执行款95多万元发放到23位案件当事人手中。

  “此次涉民生案执行款共涉及23位案件当事人,同时他们代表着23个家庭,这些案件解决得好坏直接关系到这23个家庭能否过上普通安稳的生活。我院执行干警将再接再厉,力争把案件执行款执行到位,全部发放完毕。”执行局局长吴胜说。

   罗某是今天到了现场领取执行款的其中一名当事人。2016年2月13日,罗某驾驶其不符合技术标准具有安全隐患的轻型普通货车与同向在其后面行驶上来由陆某无驾驶证驾驶并搭乘陈某和谭某的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具有安全隐患且搭载超过核定人数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陆某、陈某和谭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陆某受伤后即到医院住院治疗18天,医院诊断其右内踝骨折、脑震荡,建议全休3个月,共花去医疗费46000多元。

经开庭审理,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赔偿1635.01元给陆某;罗某赔偿9907.25元给陆某。

法院判决生效后,受害人陆某一直没有得到任何赔偿,而且车祸后,住院和休养期间花费了所有的积蓄,长时间不能正常投入工作,导致经济一劫如洗,生活极其贫困,正常的生活开销都需要亲朋戚友的帮助,正所谓长贫难顾。法院了解到陆某的实际生活情况,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地加强执行力度,力争在短时间内将执行标的款执行到位,缓和陆某紧张的经济困难。

  “真是太感谢法官了,有了这笔钱,我可以尽快把身体调理好,重新投入工作,恢复正常的生活!”当事人陆某紧握吴局长的手说。

  吴胜强调,涉民生案件事关社会公平诚信和社会和谐稳定,要求各部门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加强联动、强化配合、通力协作、标本兼治,深入推进涉民生案件工作机制建设,确保涉民生案件工作扎实、有序、高效开展,保证案件执行款及时发放到当事人手中。
来源:平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丽玲 聂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