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贵港市平南县法院依法公开执行一起备受社会关注的排除妨碍纠纷案,贵港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杨金伟、贵港市中院副处部干部梁健桂以及县法院院长覃干义、到场监督指导。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寒梅、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吴胜在现场指挥。该院还邀请多位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行监督员、镇干部、城湖社区工作人员以及公安局、检察院等单位到场监督协助执行。
申请执行人陈某与被执行人莫某排除妨碍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一直没有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2014年3月19日、11月12日,平南县法院执行人员到涉案宅地两次张贴公告,责令被执行人莫某自动履行法定义务,但其拒绝履行,继续向上级监督、信访部门反映该案不应执行,并向媒体提供不实信息在报刊上刊登,同时引进第三人明宏公司进场经营。
2015年1月20日,该院召开了执行听证会,莫某和第三人明宏公司到场参加了听证会。经合议庭合议,裁决被执行人的辩驳理由及证据不成立,本案应继续强制执行。听证会后,被执行人莫某在市场门口张贴宣传海报,内容为报刊上刊登的失实文章,并在市场棚顶处架起国微、宪法等。
2015年4月13日,平南法院覃院长在信访局(群工部)接待了莫某,并进行了法律释明。莫某要求以100万元回赎房地,但申请执行人要求至少1000万元,由于双方分歧太大无法达成执行和解。
2015年5月起,被执行人莫某不再接受法院询问或接收相关材料,电话也无法接通,该市场仍继续经营中。
由于被执行人莫某有履行能力而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遂以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执行人莫某现已被刑事拘留。
考虑到被执行人对判决不服且有抵触情绪,曾向法院递交过《绝书》,可能会指挥不明真相人员对抗执行或以死相胁,该院周密部署,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现场还请求公安、武警部门协助,执行力量约50人,确保执行现场安全。
该案目前现已执行完毕,并正式交付给申请执行人陈某。该案的顺利执结,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也表明了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心和信心,赢得了群众的高度称赞。
2016年以来,平南县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149件,执结999件,结案率85.5%,结案标的1.43亿元,到位标的5562万多元,司法拘留33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30件43人,3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87人次,有力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为今年的“执行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