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上午,区高院民一庭副处级审判员黄广旗、助审员冼锐、行装处彭祖良科长一行三人到平南法院督查协调处理该院的执行“骨头”案,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万启福、党组成员陈寒梅、执行局负责人吴胜全程陪同。
当天下午,督查组在负责人吴胜的带路下,前往马练乡的执行现场,联系当地政府部门共同协调,处理一宗商品房销售合同的执行大案。通过耐心地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建议双方提出各自的和解方案,执行法官根据案情主持双方作调解工作,有效推进了该案的进展。
平南法院根据区高院督查组提出的执行意见和建议,马上着手开展工作,重点处理督办的10件“骨头案”,当天就结案5件,到位标的高达468.09万元,取得了明显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