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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联合市司法局到平南督查指导司法确认工作
作者:覃爱娟  发布时间:2016-06-22 15:22:59 打印 字号: | |
  6月14日,由贵港市中院和市司法局组成的督查组,在贵港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开军带领下,到平南县督查指导司法确认工作,平南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彭培忠,民一庭庭长潘春柏以及司法局的有关领导全程陪同。

  督查组先后前往平南县上渡司法所、平南镇瑞雁社区居民委会实地参观了司法确认工作环境,了解人民调解员在调解中的先进经验和遇到的困难,听取人民调解员关于司法确认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接着,督查组在平南县司法局召开座谈会,平南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彭培忠汇报了今年以来开展司法确认工作的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该院与县司法局成立了以覃干义院长、潘国朝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联合出台了有关司法确认工作方面的文件。二是狠抓培训,提高司法确认工作能力和水平。2016年4月21日,该院联合县司法局举办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培训班,对法院对口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全县乡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员近60人进行培训。三是措施到位,确保工作效果。首先是对接到位,根据辖区确定相关业务部门与司法所对接司法确认工作,其次是经费到位,已投入近四万元用于购买硬件设备、印发工具用书、制作宣传板报,最后是加强联动,积极与司法局联系,努力探索建立人民调解的工作机制和流程。

  督查组高度评价了平南法院的司法确认工作,市中院刘开军副院长就如何做好司法确认工作提出了五点意见: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二是要继续完善司法确认相关工作机制,确保各部门之间的有效对接;三是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开展司法确认工作,确保司法确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四是要健全台账,做好司法确认工作的档案收集、归档工作,确保司法确认工作全程留痕;五是要加强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司法所开展司法确认工作的指导,及时答复人民调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平南法院代表及县司法局代表一致表示,今后将再接再厉,通力合作,全力做好司法确认工作,使人民调解成为群众化解纠纷的首选方式,最大限度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来源:平南法院
责任编辑:覃爱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