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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被拘速还钱
作者:陈丽玲 黄倩倩  发布时间:2016-05-20 10:33:51 打印 字号: | |
  “老赖”东躲西藏,法院司法拘留……在强大的执行压力下,5月16日,平南法院先后收到被拘“老赖”家属汇进的执行标的款共12万,老赖还款诚意十足,法院决定将这两名“老赖”提前释放。

  2012年6月9日,被执行人区德海、覃庆金、吴永坚以收购桉树为由向申请人刘某借款660000元,截止到2014年5月22日,剩余的151800元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偿还,申请人多次追偿未果,遂将三人起诉到法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和解,自愿在2014年11月21日前还清欠款给申请人。由于被执行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自动履行偿还的义务,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平南法院立案执行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区德海、覃庆金、吴永坚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限令三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经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动员,但被执行人都均以没有钱为由拒绝履行法定义务。5月14日,法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将被执行人覃庆金、吴永坚连夜送入了拘留所。

  次日清早,老赖家属迅速现身法院,请求法院帮忙主持调解。经法官耐心调解,最终促成被执行人家属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区德海、覃庆金、吴永坚家属代表分别表示自愿偿还60000元给申请人刘某。

  “我们法院已收到被执行人部分款项了,请你有空过来法院办理一下领款手续。”执行法官对申请人刘某说。

  5月16日,法院收到被执行人汇款后,经过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协商,最后决定依法提前解除了对覃庆金、吴永坚的司法拘留。

  “在拘留所呆了两天两夜,我终于深深地体会到做人必须要有诚信,出去后我一定会继续积极还款。” 被执人吴永坚说。

  平南法院对老赖不再手软,动真格,果断采用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让“老赖”无法耍赖。在“执行清理月”活动前10天,该院就拘留“老赖”7人,其中4人履行了还款义务(现已提前释放),履行金额62万多元。
来源:平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丽玲 黄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