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法院积极开展“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专项活动,对执行积案进行集中清理。专项活动首日,该院执行局司法拘留被执行人2人,查扣被执行人所属车辆1台,拉开了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的序幕。
2005年1月2日晚,李某、严某、罗某等人入住张某、曾某经营的平南县大鹏时代旅社,李某因一氧化碳中毒身亡,张某、曾某经营的时代旅社没有按照液化气具使用说明安装液化燃气具,将液化燃气具装在卫生间内,并且卫生间内外无任何通风设备或者排气扇,是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负有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张某、曾某拒绝赔偿损失。
2005年2月4日,李某父母诉至人民法院,后经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张某、曾某向李某父母赔偿经济损失162346.1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曾某一直不予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到张某、曾某家中执行,但张某、曾某避而不见,其家属也不配合法院执行。而后,法院多次上门找张某、曾某,此时李某玩起了“失踪”,因此该案件累成积案。
在执行中,法院执行人员发现张某、曾某在平南县大鹏镇大鹏街经营有一家茶庄,张某、曾某并不是没有执行能力,而是拒绝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对张某、曾某劝说教育后,两被执行人仍拒绝履行,该院决定对张某、曾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2016年5月5日,执行法院经过缜密部署,依法对张某进行拘留,并扣押了属张某所有的五菱牌小型汽车一辆。
林某经营的平南县平南镇林的双龙种猪场从2013年9月起向贵港市瑞康饲料有限公司购买饲料,截止2015年6月30日,经双方结算,林某尚欠贵港市瑞康饲料有限公司饲料款342957.72元。贵港市瑞康饲料有限公司多次向林某追收货款未果,2015年8月3日诉至人民法院,后经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平南县平南镇林的双龙种猪场、林某共同偿还货款342957.72元及其利息给贵港市瑞康饲料有限公司。判决生效后,林某一直不予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林某耍起“躲猫猫”,拒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经执行法官的劝说教育后,仍拒绝履行,该院执行局决定依法对林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2016年5月5日下午,该院执行局依法对林某进行拘留。
“你们不是说说而已,真的把我拘留了。”被执行人林某对执行法官说。
法院强制执行措施的震慑、法官耐心的释法,被执行人终于接受了法官的教导,认识了自身的错误,最终自愿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