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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率先在全市启动轻微刑事案件“速裁”模式
作者:郑 昕  发布时间:2016-05-05 11:08:00 打印 字号: | |
  针对当前普通盗窃、抢夺等案情简单明了、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多发情况,4月22日,我院根据最高法、区高院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率先在贵港市启动轻微刑事案件“速裁”模式,既提高了审判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又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当日上午8点30分,我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在我院第五审判庭集中宣判了五起盗窃刑事案件。这五起案件均是普通盗窃刑事案件,其中最高涉案金额为2400元,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最低涉案金额175元,被告人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其中被告人欧某犯盗窃罪一案,主审法官经1日审查立案,并于开庭审理后3日便作出宣判,审理期限仅7日。

  集中宣判后,五名被告人对一审判决均表示认罪服判,不提起上诉。该批案件的快速审理和判决,表明了我院启动轻微侵财刑事案件速审速裁模式已取得了初步成效。
来源:平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郑 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