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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刷他人1.1万元 被判入狱两个月
作者:谢敏玲 刘江云  发布时间:2015-12-01 11:30:29 打印 字号: | |
  在取款机上发现别人忘记拿走的卡显示取款状态,你会怎么做?一男子遇到这“天上掉馅饼”的事儿,暗自惊喜便从卡中取出现金1.1万元,一时的贪念,最终把自己送进了监狱。11月30日,广西平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一起信用卡诈骗案,并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覃万贵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15年10月18日15时许,被告人覃万贵到平南县城区风柜口的某银行柜台提款机取钱时,发现提款机内有一张他人取款后遗忘的银行卡,即起贪念,分三次取走被害人余翠英卡上人民币11000元,后连钱带卡一起拿走。破案后,被告人覃万贵的家属代其退赔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覃万贵未经合法持卡人同意,而以其名义使用他人银行卡取款人民币11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人覃万贵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有悔改之意,并积极退赔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得到谅解,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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