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平南法院为特困申请人送司法救助金上门
作者:陈丽玲 陈寒梅 欧阳卓  发布时间:2015-11-27 08:40:20 打印 字号: | |
  “有了这2万块,我叔叔的生活总算有个保障了,非常感谢你们。”黎某的侄子激动地对法官说。

  11月24日,平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陈寒梅、立案庭负责人欧阳卓代表该院将2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平南县思旺镇三江村红阳队黎某手中,获得村民们的绝口称赞。

  黎某是一名五保户,今年73岁。2011年12月8日,在平南县官成镇被吴某驾驶的轻便摩托车撞倒受伤,头部右侧受到重创,受伤住院期间,共用去了医药费2万多元,这些钱都是向亲朋好友东借西凑来的。伤愈出院后,黎某经常出现精神失常,生活难以自理,由其大伯家照顾,每个月只能靠政府发放的低保金来维持生计。2012年6月27日平南县人民法院对此宗交通事故案作出了判决,由吴某赔偿23448.48元给黎某。判决生效后,吴某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法定义务,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调查,吴某现年已是60多岁,确实没有履行能力,致使黎某没有得到合理的经济赔偿,导致老人的生活非常拮据。

  考虑到黎某的实际困难,平南法院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了黎某的情况、经过沟通协调,成功为黎某争取到20000元司法救助金。

  长期以来,平南法院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努力解决特困申请人在生活中急需解决的困难。今年以来,平南法院共发放5批司法救助金共108万元,救助122人次。
责任编辑:陈丽玲 陈寒梅 欧阳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