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贵港市平南法院利用一个月时间在全院开展了“严肃庭审纪律、改进审判作风”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加强对该院办案人员庭审纪律的要求,提高法院办案、办事效率,转变法官审判作风。
此次活动要求每一位法院全院干警从十三个方面开展学习教育,并进行自我整改:
(1)是否规范着装,有无不穿法袍或混穿制服开庭的情形;
(2)是否按时开庭,有无法官开庭迟到的情形;
(3)是否按规定使用法槌,有无乱敲法槌的情形;
(4)是否注意举止规范,法官有无庭审中接听手机、喝水、抽烟、随意走动,法警有无值庭不规范等情形;
(5)是否注意庭审用语文明,有无训斥当事人、不恰当打断当事人发言等情形;
(6)开庭时坐姿是否端正,精神是否饱满,有无精力不集中等情形;
(7)是否向当事人行使释明权,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有无未向不识字的当事人宣读庭审笔录或调解笔录并让当事人签字、对当事人解释或释明未记载等情形;
(8)合议庭其他成员、书记员、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是否遵守庭审秩序、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指挥;
(9)是否存在未着装在法庭内组织调解、在办公室接待当事人或调解的情形;
(10)是否存在法庭、调解室脏、乱、差的情形;
(11)是否存在不按规定使用科技法庭的情形;
(12)是否存在超期移送案件情形;
(13)是否存在“吃卡拿要”、“不作为、乱作为”、“生、冷、硬、拖、推”等情形。
活动期间,该院纪检部门、政工科、办公室组成督察小组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验收检查整改成效。
经过一个月的教育整顿活动,该院干警遵守庭审纪律与改进审判作风的意识明显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得到了提高,并促进了法院干警重视加强自身职业修养,约束言行举止,注意司法礼仪。切实规范司法行为,改进了司法作风,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