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依法运用刑罚武器 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作者:王敏红  发布时间:2015-06-29 16:44:22 打印 字号: | |
  “6.26” 国际禁毒日前夕,广西平南县人民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旁听监督,公开宣判10起毒品犯罪案件。对涉案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八年六个月刑期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至五千元。

  该院依法运用刑罚武器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维护本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有效地震慑了犯罪。不断延伸司法职能,加大毒品犯罪预防力度,有力推动了辖区禁毒工作向纵深发展,全力遏制毒品犯罪的高发态势。

  一、从快从重打击毒品犯罪

   今年1月至6月该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方针,共审理毒品犯罪案件48件,结案43件,结案率87.5%。为从快打击毒品犯罪案件,庭领导严抓审判效率,据统计,从立案到本次宣判最短审限仅用7天,平均审限13天。大幅度缩短了审判期限,提升效率指标。

  二、挂牌督战,延伸职能

为了有效打击毒品犯罪,该院延伸职能到思介乡挂牌督战,与乡镇政府、派出所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多措并举、多管齐下,确保了打击毒品犯罪专项行动取得重大阶段性战果。

  三、强化法治教育和宣传

该院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和干警进行案后释法,强化法治教育和宣传,另一方面与在册吸毒人员最多的乡镇,以及毒品犯罪案件多发、频发地的乡镇政府、综治部门、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就相关问题提出司法建议。该院还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就打击毒品犯罪时紧时松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出台措施明确责任,达成共识。

  四、营造声势震摄犯罪

  今年上半年,该院就毒品犯罪案件进行了两次集中宣判,极大地震慑了各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该院将公开宣判典型案例及刑法条文印制成宣传单、刻录成光盘,通过电视、报纸、互联网进行宣传报道,形成了人民法院依法运用刑罚武器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强大声势。使禁毒、扫毒工作实现了有序衔接,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毒品犯罪蔓延的势头得到遏制。

  毒品是万恶之源。对于毒品的危害,中华民族历来有着清醒认识和切肤之痛,毒品滋生了一系列严重社会问题,危害触目惊心。毒品已经超越了单纯的社会治安问题,成为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消极因素。“严打”一直以来是该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坚持的方针,从未改变。而在涉毒犯罪越来越复杂的形势下,禁毒工作任重而道远,除了坚持“铁腕打击”的高压态势和“攻心为上”的法制宣传,才能从源头上减轻毒品对国家与社会的危害。
责任编辑:王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