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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中院副院长刘开军率员到平南法院调研指导民商事审判工作
作者:蓝天护  发布时间:2015-06-29 15:00:37 打印 字号: | |
座谈会现场
  6月25日下午,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开军带领中院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庭长一行5人到平南法院调研、指导民事审判工作,并召开民事审判业务指导工作调研会。该院院长覃干义、主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卢赛林、彭培忠等领导率院部机关三个民事审判庭和四个基层法庭的审判业务骨干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会上,刘开军一行首先听取了该院各民事审判业务庭介绍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情况及审理民商事案件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随后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与流转买卖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类型案件法律适用进行沟通指导,并针对在案件审理实践中遇到的疑难复杂的个案进行交流。高潮迭宕、热烈纷繁的审判经验交流开阔了审判业务法官的视野、丰富了他们的业务知识,为他们更好地开展司法工作、服务辖区建设拓宽了思路。

  在调研指导过程中,刘开军高度评价该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赞扬该院在结案率、调撤率及案件审判质量上,步入了一个良性循环的阶段。刘开军强调,要重视民商事审判工作,认真做好民商事审判工作,提高民商事案件的审判质效。

  新常态下,平南法院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刘开军提出了几点方向性的要求:一是转变思想观念,把思想认识提高到怎样适应新常态的高度。从政治、经济、司法改革的角度出发,站在全局的高度去考虑问题,跟上形势的发展和时代的要求。二是加强民事审判工作的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各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敢抓敢管,勇于担当,各项工作做到严落实、管到位。三是开拓创新,大胆探索新时代民商事审判新模式。围绕司法改革问题,根据自身实际,就组建法官队伍、培养审判骨干等审判创新模式进行探索,抓出实效。四是强化业务学习,审判人员要不断提高自己的司法能力和水平。加强审判业务学习与探索,认真积累与总结办案经验,不断提高民商事审判的质量、效率和效果。

  此次调研指导,加强了彼此的协作,是践行“三严三实”的重要举措,贵港中院对平南法院提出的更新、更高、更严的要求,将对平南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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