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我院执行局张副局长、韦副局长带领法官和法警一行7人到镇隆镇大福塘依法执行一宗交通事故案件,遭到了被执行人家属持菜刀暴力抗法,经执行法官明理释法,机智处理,使被执行人家属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自愿写下悔过书,最终成功地制止了一起暴力抗法事件。
在进入被执行人陈某住宅前,执行法官向陈某家属出示了工作证和相关法院执行文书,其中包括民事判决书、搜查令等,并让其家属尽快通知被执行人陈某回来。在法官们对房屋搜查的过程中,突然陈某的儿子小陈拿着菜刀气冲冲地冲进家门,并大声吆喝:“谁敢搬走我家的东西我就斩谁”。执行法官冷静地对这位冲动的家属解释说:“我们是平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这次来的主要目的是对你父亲陈某交通事故一案进行依法执行。”了解情况后,小陈虽然放下了菜刀,但对执行法官进屋搜查的行为仍然很不满意,情绪非常激动,甚至拿出手机对法院执行人员进行非法拍摄录像。
执行法官考虑到小陈可能由于法律意识薄弱,一时冲动做出过激行为,于是耐心地劝说他坐下来冷静地和我们好好谈一谈关于他父亲的案件,但他情绪仍然很激动。执行法官依然保持冷静的态度,继续向这位年轻小陈解释:“我们现在是依法履行职责,请你冷静下来看看我们法院的执行文书,并对小陈说:“法律明文规定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对法院办案执行过程进行录音或录像。你对我们法官依法执行现场拍摄录像属于违法行为,必须予以删除,否则我们可以依法对你采取强制措施”。小陈依然坚持他的意见,不愿意配合法官工作,情绪越来越激动,不断地挥动着手中的菜刀,考虑到此行为已经威胁到法官的人身安全,直接妨害到法院执行工作,执行法官临时决定,让法警将他带到法院对其释法明理。
经过我院执行局局长陈寒梅等法官一个多小时的耐心教育,小陈的情绪终于稳定下来了。我院在对小陈教育的过程进行了全程录像拍摄,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后,小陈自愿写下了书面检讨书,并将他用手机拍摄的执行录像进行了删除。法院为了保护这位年轻人的前途,而且看到他诚心悔改的表现,法院酌情不予拘留处理。
经过此事,我院呼吁广大社会群众应该多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学会用法。只有人民群众认同司法、相信司法,法律才能真正发挥定分止争的功能,实现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