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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法院与平南县交警大队联袂启动交通巡回法庭
作者:蓝天护 陈丽玲  发布时间:2015-04-30 16:23:00 打印 字号: | |
  4月30日早上10点,平南县人民法院、平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交通巡回法庭”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平南县交通事故案诉前调解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平南法院院长覃干义详细询问了“交通巡回法庭”办公室的人员配备、运作方式和工作衔接等问题,并对“交通巡回法庭”寄予厚望,希望通过交通巡回法庭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其积极作用,争取做到诉前调解,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

  近年来,随着电动车、摩托车、轿车的大量增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案急剧上升,严重影响了我县的社会和谐稳定。今年年初,平南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通过研究讨论,决定带队前往覃塘法院等单位学习先进的调解经验,并主动与平南县交警大队开展深入的研讨,本着一切以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为目的,决定成立交通巡回法庭。

  交通巡回法庭是推行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保险部门“五位协同”,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一站式服务”解决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调处工作新机制的需要。交通巡回法庭的工作由平南法院专门审理交通事故案件的民三庭全面负责,将司法服务前移,使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协议,集中、专职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调解在诉前,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缩短诉讼周期,有效地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及时高效、公平公正地审理交通事故案件,提高交通事故案件解决的成功率和履行率。

  在平南县人民法院、交警大队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交通巡回法庭”的各项工作将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以维护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为大前提,提供便民利民措施,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平安平南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蓝天护 陈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