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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法院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
作者:郑惠尹  发布时间:2015-04-30 14:49:43 打印 字号: | |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2015年4月15日,平南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万启福召集立案一庭、立案二庭等部门领导、法官召开研讨会,主要研究讨论如何落实最高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改革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

  会上,万副院长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好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建立包括诉前保全案件在内的立案登记制的有关手续台账,完善诉讼材料收据证明发放等手续;完善司法救助机制,明确司法救助要进行合议庭合议,建立和汇总合议的相关台账。

  最后,万副院长要求,要不断加强学习,切实提升司法能力,积极顺应新一轮改革需要,为当事人通过诉讼程序主张权力寻求救济“减低门槛”或“打通渠道”,真正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告状难”问题,使法院诉讼审判更加“亲民、便民”,进一步贴近人民群众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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