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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我院邀请人大代表现场监督效果好
作者:肖伦春 张胜炎  发布时间:2014-06-09 17:00:26 打印 字号: | |
  5月22日,我院执结了一起排除妨碍纠纷执行案,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干部等执法监督员全程监督案件执行过程,确保案件在阳光下执行,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该案是一起排除妨碍纠纷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卢某与被执行人卢某某是兄弟关系,卢某某以其他房屋有争议为由长期占用卢某的临街房屋,致使卢某无法将房屋出租,卢某诉至法院后,法院判决要求卢某某搬出该房屋。但卢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于是卢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执行后,考虑到双方是同胞兄弟关系,执行人员为使案件能够执行和解,多次前往执行现场,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领导、双方有威望的族上代表等一起就搬迁事宜向被执行人卢某某释法明理,明确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和法院将要采取的强制措施,但被执行人仍未履行。为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和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法院决定依法强制执行,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干部等执法监督员来到执行现场,对案件执行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在此次执行中,我院认真部署执行方案,对每一项具体执行措施和程序进行了周密安排,为确保执行监督员的全程监督,我院安排了专人联络协调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将案件情况、执行方案、执行时间和地点等情况向执法监督员进行详细介绍,便于监督。同时,执行现场物品均在执法监督员的监督下由案件承办人登记并拍摄录像,收拾好统一搬迁到被执行人的新房屋。经过4个多小时的努力,我院终于顺利实施执行后将房屋移交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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