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上午,贵港市中院法警支队支队长刘东林一行到我院检查指导庭审安保工作,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彭培忠、法警大队等领导陪同检查。
贵港市中院法警支队检查组一行检查了法警值班室、视频监控室、羁押室、警械等重要部位,通过查看庭审安保台账的方式详细了解我院庭审安保工作的实际情况。
座谈会上,刘支队长听取了我院彭副院长关于庭审安保工作的汇报,肯定了我院庭审安保工作、制度建设和安保设备,并与全体法警一起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湖南、广东法院近期成功处置两起被告人脱逃事件的情况通报》,结合当前法院法警工作实际对今后我院如何继续加强庭审安保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法警队员要将安保理念贯穿于日常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做好每次庭审前的准备工作,要认真检查安全检查门、手铐、脚镣、警械、囚车和羁押室、被告人的卫生间等设施设备,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二是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大队领导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督促全体法警无论何时何地都要提高警惕,杜绝麻痹大意思想。要实行严格的值勤考核制度,落实责任到个人,要在押解、看管、值庭各个环节中做到配足警力,要使押解看管到位,人员出入法庭井然有序,使被告人始终处于司法警察的有效控制之中,为审判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三是要加强业务技能的学习。法警队要认真制定值庭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做好随时应付各类突发事件的准备。要通过反复多次实警演练的方式,使全体法警更加牢固地熟悉业务流程,掌握业务技能,切实提高全体法警快速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同时要通过加强学习《四项规则》等规章制度,规范日常执法行为,确保提押、值庭、看管、安全保卫、处理突发事件等任务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