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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贵港市法院档案管理工作会议在平南法院召开
作者:唐燕  发布时间:2012-11-01 15:03:38 打印 字号: | |
  10月22日,贵港市法院系统档案工作暨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现场会在平南法院召开。该市五个基层法院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以及档案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前全体人员参观了平南法院的数字化档案录入建设项目现场。

  会上,各基层法院汇报了近年来档案工作情况,档案数字化建设进度。贵港市中院副院长罗祖耀在听取了各法院的汇报后,针对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提升完整收集的能力,档案收集并非简单劳动,而是需要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技能的复杂劳动。档案收集要齐全、完整和连贯性,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防止乱收乱集。其次,档案收集还要分门别类;二是提升安全保护的能力。档案利用的基础在于保管,档案管理的好与坏,直接影响档案的寿命。档案人员要注意做好防火、防盗、防虫蛀、防霉、防潮等防御措施。档案工作者应具备有细致的保密意识,进一步确保档案的安全;三是提升科学管理的能力,科学管理档案、动态管理档案,尤其数字化档案管理是高效履行档案服务职责的重要保证。办公自动化系统建成后,我院不断改革管理方法和创新管理理念,利用档案管理数字化、信息化等先进的操作管理技术,有利于更好地完成档案管理现代化的工作任务;四是提升档案开发的能力。做好档案开发利用是档案管理自身价值的重要体现。要加强档案的开发利用,实现档案资源共享,应着重做好档案的编目、检索、编研工作,编制适用的检索工具,建立健全检索体系,检索工具必须向精确、高效发展,实现档案的文件级计算机检索管理。及时、系统、完整地提供、满足档案利用工作的需要,把“死”档案变成“活”档案,充分地发挥档案利用价值,更好地为审判工作服务。
责任编辑:唐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