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启动建立数字化档案管理系统,这有利于提高办公、办案和档案管理效率,方便当事人查询,努力实现科技强院的目标。
档案数字化是随着计算机技术、扫描技术、OCR技术、数字摄影技术(录音、录像)、数据库技术、多媒体技术、存储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新型档案信息形态,它把各种载体的档案资源转化为数字化的档案信息,以数字化的形式存储,网络化的形式互相连接,利用计算机系统进行管理,形成一个有序结构的档案信息库,及时提供利用,实现资源共享。档案数字化较之传统档案管理有不可替代的先进。
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2010年4月,院审判综合办公大楼投入使用后,标准化的档案室也随之建成,该档案室库房面积300平方米,档案办公用房60平方米,建成轨道式档案密集架350立方米,可容纳15—20年诉讼档案以及各类文书的存储。2011年,我院通过上级专项资金及自筹30万元,于2012年7月底完成档案密集架升级,随后启动建立自动化档案管理系统。2012年9月,我院通过招标,以外包方式,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公司,投资220万元,计划用三年时间分段分批完成该院1991年至今的各类诉讼文书档案。
为确保档案保密问题,我院在档案室的库房、工作区、休息区分别安装有红外监控点,工作流程实行全程监控,并由外包公司对所聘用的工作人员定期培训保密管理制度、劳动纪律、保密守则等。另外,我院组织相关档案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到安徽学习先进法院的档案管理,确保操作人员熟悉人工、电子多种方式查询,坐标聚焦调取档案等多种功能,提高档案数字化的办公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