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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四项措施推动审判管理精细化
作者:杨晴  发布时间:2012-09-07 11:01:45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我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确立“抓细节、精管理、提质效、促公正”的审判管理思路,推进审判管理精细化,有力促进了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升。

  抓实管理内容,实行全面监督。我院将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各个不同的环节,从立案、分案、送达、排期、开庭、宣判、结案、执行、归档等都纳入到审判流程管理中,明确各个环节的工作内容、时间要求,通过各个节点之间相互衔接、相互制约,形成环环相扣、有条不紊的流程链条,实现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的有序运转。

  抓实管理程序,实行跟踪监督。建立审限动态监控机制,找准影响审限的主要节点,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监控。加强对审限延长、中止、扣除等案件的管理,杜绝违规审批现象。对临近审限的案件,依托信息技术,及时进行预警、催办、督办。

  抓实部门分工,实行相互监督。细化规范不同诉讼环节、不同审判部门之间的分工,建立立案、审判、执行、审判监督等不同审判职能的分权制约机制以及执行机构内部分权制约机制,确保各项职能都能按照法定程序运行。通过各环节分工负责、有机衔接、协调配合,强化法官的责任意识,督促法官严格依法办案,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抓实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审判管理工作需要具有丰富的审判经验和管理知识,同时审判管理的推行需要一个过程,包括理念的转变和应用系统的熟悉。因此,在审判工作中,通过组织干警集中学习和培训,规范庭审活动,充分发挥“现场教学”的优势,增强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不断满足新时期、新形势下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
责任编辑:杨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