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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三项措施推进司法警察管理创新
作者:李贡寿  发布时间:2012-08-07 15:35:37 打印 字号: | |
  为更好树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良好形象,加大司法警察保障服务法院工作的力度,弘扬司法正气,我院通过三项措施努力促进司法警察管理创新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司法警察履行责职的能力。

  一、学习训练制度化。法警大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近期和远期教育训练计划,实行全员轮训制度;坚持落实每周学习日制度,组织集中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建立学习讨论会制度,讨论工作中遇到难点问题,对复杂、突发事件进行集体“会诊”;建立学习档案,促使法警真正做到“在工作中学,在学中工作”; 建立集中训练制度,将每周五确定为法警大队业务训练日,提高了法警的身体素质和业务技能。

  二、制度管理规范化。我院严格按照本院和上级法院的相关文件规定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司法警察工作制度》、《司法警察警容风纪规范》、《司法警察工作职责》《值班警卫制度》、《业务学习和训练制度》、《警械具使用和管理制度》、《人民法院申请调动使用司法警察审批表》、《用警申请制度》、《派警制度》等十几项工作制度,对法警的政治业务教育培训、派遣值勤、工作职责、警械使用和警容内务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使司法警察工作步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三、警务工作公开化。为了争取外部监督,促进制度的落实,我院法警大队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公开司法警察的执法权力、职责和义务,执法权限、程序和办法,公开法警的出勤、履职等情况,并向法院各部门及群众广泛征求开展好法警工作方面的建议,强化接受监督意识,让群众了解、参与、监督和支持警务工作,使执法权在阳光下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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