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和“司法能力提升年”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本院各部门工作情况。我院根据上级法院的有关绩效考评管理办法,结合本院实际,经过反复讨论研究,出台了《平南县人民法院部门绩效管理考评办法》。
该办法分总则共十五条,公共部分为队伍建设和司法政务管理,各占20分,且有加减分。各部门的考评按照职能具体要求细化,各占60分,且有加减分。年度评奖实行以分定等,以等定奖,分审判业务部门和综合管理部门两个序列进行,并规定有违法违纪的惩罚条文。
我院通过出台《办法》对各项工作任务的量化,将有利于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有利于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