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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大安法庭第一季度实现“零判决”
作者:陈雪梅  发布时间:2012-04-27 15:10:41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大安法庭坚持把案结事了人和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狠抓诉讼调解工作,想方设法提高案件调撤率,较好地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今年第一季度,大安法庭共审结案件84件,其中调解结案73件,裁撤结案11件,调撤率达100%,实现了“零判决”。该法庭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全员调解。为了实现审判资源的最大优化,该庭坚持从更新司法理念入手,要求全庭干警树立和谐结案理念,并以该理念为指引,将调解工作作为结案的首选方式,构建从审判员到书记员,人人要调解,人人会调解的全员大调解工作机制。

  二是全程调解。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前、开庭前、开庭中、判决前等诉讼活动的全过程,抓紧抓实,不走形式。在当事人到法庭起诉时,就积极争取化解矛盾时机,努力将矛盾化解在立案前。立案后,在当事人意见分歧不大的情况下进行庭前调解。调解不成的,在开庭审理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继续抓好开庭调解。再调解不成的,在宣判前结合案件摆事实、讲法律、讲道理、讲情理、讲习惯,反复说服当事人,争取促成调解,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

  三是外力调解。积极与辖区各镇、乡、村支二委、派出所、司法所进行衔接,加强与他们的沟通和联系,共同探讨各种调解方式方法,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并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充分发挥外力调解资源,努力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最佳结合。

  四是巡回审理。在春耕生产大忙时节,为了给当事人节约时间,不误农时农事,该庭干警加班加点,不惜牺牲周末休息时间,把法庭开到当事人家门口。一方面为当事人解决了各种矛盾纠纷,另一方面也为春耕生产做普法宣传,最大限度为当事人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地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
责任编辑:陈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