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目前已全文发布。我院高度重视法院干警对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学习与理解,及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结合本次刑诉法修正案所体现出来的尊重、保障人权的精神深入开展讨论,为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正式施行后正确适用打下良好基础。3月27日下午,我院再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全国法院贯彻落实修改刑事诉讼法决定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深化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理解,以实际行动兑现尊重、保障人权的承诺。
会后,我院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所属干警对刑诉法修正案进行再学习,特别针对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修改部分比如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强制措施完善制度、辩护制度、证人到庭制度、执行程序中的社区矫正制度等,要求干警将刑诉法修改部分与旧的刑诉法相关条文作出认真比较分析,结合刑诉法修正案颁布以前在刑事司法实践过程遇到的困难,预测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具体施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作出详细的应对措施形成书面材料,鼓励干警就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所完善的措施或者所体现的精神写出一些建设性的文章,以进一步加深干警对相关条款的理解,确保在今后的刑事司法活动中准确适用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尊重、保障人权的精神贯穿于刑事司法活动实践的全过程,用实际行动确保刑事诉讼活动公平正义,兑现宪法和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承诺,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现,推动社会主义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