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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法庭执行案归口管理 继续强化“集约分工”执行
作者:凌伟东 李馨  发布时间:2012-03-12 09:52:55 打印 字号: | |
  为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化解执行难题,我院决定在今后基层法庭的执行案件统一归口执行局执行,并继续强化“集约分工式”执行模式,细化分工,最大限度化解执行难题,保护当事人胜诉权益。 

  我院下辖四个基层法庭,基层法庭人员编制少,审判执行工作合一,长期以来采取“一人包案到底”的模式,导致执行力量分散、办理审判业务法官难堪负重,基层法庭执行工作效率不高,执行工作与执行局之间存在工作交叉重复。我院在摸清基层法庭执行案件数量、类型及面临的问题后,新一届院党组决定从2012年起,将基层法庭的执行案件统一归口执行局,整合力量,做了部分人员编制调整,由执行局发挥“集约分工式”执行的模式优势,提高执行效率。

  基层法庭案件归口执行局之后,执行局案件增多,执行局在总结去年集中执行积案经验,继续强化“集约分工式”执行模式, 在分设裁决组、执行实施组的基础上增设送达查询组、内勤组,由各组分别负责,统一进行送达、调查、控制、处分财产。另外,在采取强制措施裁决的方面,依法明确重大事项合议制适用的范围,确保执行措施及时有效。

  我院不断探索完善“集约分工”执行工作机制,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法庭执行案件归口执行局办理打下基础,基层法庭法官得以从执行工作中脱离出来,专门处理审判业务。通过整合力量,不断完善执行局内部集约分工机制,强化内部协作,执行效率与执行力度显著增强。
责任编辑:凌伟东 李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