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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关注留守儿童播洒爱心阳光”活动
作者:陈文胜 杨晴  发布时间:2011-12-20 11:27:39 打印 字号: | |
  11月28日下午,在万启福副院长带领下,刑庭的法官们深入马练瑶族乡石垌小学石刻分校开展了“关注留守儿童播洒爱心阳光”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为该校近70名女同学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为防止和减少留守女儿童受性侵犯案件的发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法制课堂上,刑庭副庭长(负责人)许云霞首先了解了学生们日常的学习和生活情况,接着结合我院审理的案例详细分析了当前在平南辖区内留守女儿童受性侵犯案件的特点、主要原因以及遭受性侵犯所导致的危害,并提出了预防留守儿童遭受性侵犯的对策和建议:

  一是应切实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监护。作为父母要重视孩子的成长,不能只“生”不“养”。如果两人都外出打工,必须把孩子放在有监护能力的亲戚家里。无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还是其他亲戚都要特别关注女孩子的行踪,尽量不要让其离开自己的视野。要教育女孩子不要接受别人的东西,要多与家人沟通,在外面发生的任何事都要给家人说,使孩子时时刻刻处于家人的监护之下。

  二是增强留守儿童的自我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加强家庭、学校对幼女自我防范意识的教育,提高她们辨别和防御性侵害的意识和能力,让孩子在与人交往过程中保持安全距离是防范性侵害的第一步。一旦遇到侵害,及时报告老师、家长或向公安机关告发,以利于案件及时侦破,有力地打击犯罪,减少此类案件发生。

  三是学校应设立专职辅导员,加强对校内女生的生活帮助,心理咨询,不良行为的矫正等工作。

  四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送法下乡,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讲授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知识。在重要集镇、交通要道设置宣传栏,宣传国家打击侵犯妇女儿童权利的相关法律知识;发挥基层组织的职能作用,邀请乡镇司法所、派出所、法庭等单位工作人员,每年组织一至两次法制讲座,逐步加强文化教育、加强法律宣传,提高人们的文化水平和道德修养,让人们认识到这类案件是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和监督意识,使犯罪分子无机可乘。

  五是司法机关应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大预防和打击犯罪的力度。司法机关要严厉打击对性侵犯儿童的犯罪,达到惩罚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使心存歹意的人不想犯、不敢犯、不能犯。另一方面,家庭、学校、社会要注重孩子的精神需求和健全人格的培养,加大打击传播黄色、淫秽音像制品、书刊等违法活动的力度,给未成年人的心灵留下一片净土,防止此类违法活动对未成年人造成影响。司法机关不断总结经验,有加强调研,制定出操作性强的具体规定,加强全社会综合治理、提高人们思想认识、法制意识,加大打击力度,多举并措,才能从根本上防止此类犯罪案件的发生。

  通过为学生上法制课,老师和学生们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动。最后,许副庭长呼吁大家都要关注留守儿童播洒爱心阳光,多一份爱心、责任心,形成全民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确保儿童能快乐健康地成长。
责任编辑:陈文胜 杨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