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方便案件当事人参加诉讼,思旺法庭将庭审现场搬到当事人家中,获得了当事人及群众的一致好评。
原告李某起诉被告梁某离婚纠纷一案,被告梁某因意外受伤,瘫痪在床,无法到法庭领取法律文书和出庭参加诉讼。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办法官潘副庭长设身处地为当事人考虑,在通过电话调解无效后,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被告梁某家中,以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开庭当天,主办法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及案件其他当事人均到被告梁某家中,克服办公条件简陋,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开庭审理案件,庭审现场秩序井然。庭后,被告梁某对于法庭为方便自己参加诉讼而到其家中开庭表示感谢,前来旁听的群众也对法庭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赞扬。
思旺法庭为了方便受伤当事人参加诉讼而到当事人家中开庭的举动,体现了思旺法庭认真贯彻落实“司法为民”宗旨,更体现了他们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基层法庭在便民诉讼中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