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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刑庭案后回访显真情
作者:宋华海 黄光金  发布时间:2011-12-20 11:22:01 打印 字号: | |
  11月8日,我院副院长万启福带领刑庭法官一行4人深入到平南县大鹏镇高坪村,对因失火罪被判缓刑的被告人余某进行回访。万副院长等人仔细听取了被告人余某对本案件的意见和建议,还对被告人目前家庭生活情况表示了关心。

  今年以来,我院刑庭充分发挥能动司法的职能作用,加大对案件当事人回访工作力度,尽可能的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拉近了法官与群众的距离,增进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增强了法官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提高了案件的服判息诉率和司法公信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树立了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我院刑庭实行案后回访,使被判缓刑或是刑满释放人员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及社会对他们的关心,使他们重新树立起对未来生活的信心和勇气。回访结束后,余某对我院案后回访表示感谢,并表示今后一定要遵纪守法,不辜负法院的期望,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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