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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老翁申请执行 法院二十天结案
作者:李馨  发布时间:2011-10-26 15:05:47 打印 字号: | |
  执行局在20天内迅速报结一件执行案,为83岁的老人执得款项4664.2元。

  83岁的卢某某是平南武林镇人,2010年因电力线路问题致使自家的房屋部分墙体出现裂缝进而导致东北角墙体崩塌而诉至法院,要求平南供电公司赔偿损失,法院判决供电公司赔偿3964.2元并负担受理费100元,评估费600元,以上共计4664.2元。判决生效后,供电公司并没有主动履行法院的判决,卢某某申请强制执行。

  主办法官吴法官在接到案件后,详细地了解了案件的情况,十分重视申请人的儿子提供的线索:供电公司不愿意直接给钱申请人,而且说要是法院来执行的话就给钱。吴法官迅速制作文书,将执行通知书亲自送到供电公司并对供电公司进行法制教育,要求供电公司能尽快地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在吴法官的主持下,供电公司自愿与卢某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履行了给付义务。为了不让年迈的申请人再跑法院一趟,法官将文书通过法院快件方式寄给卢某某。卢某某表示,法院办案有效率,而且法官懂得体恤年老者,是为人民服务的好法官。
责任编辑:李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