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群众诉讼,将巡回办案、下乡办案作为贯彻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的的主要工作方式,六陈法庭开展了巡回审判办案活动。
六陈法庭管辖范围内为丘陵山区地带,交通不便,路途遥远,这些都是困扰涉诉群众的难题。在日常送达、调解工作中,六陈庭充分考虑这些因素,尽量为群众提供方便,避免群众诉累。在原告卢某诉被告梁某离婚纠纷一案中,由于被告中风致行动不便,且住地离法庭较远,山路崎岖。立案后,了解到这种情况,该庭采取邮寄应诉材料送达文书,并通过与当地司法部门联系,上门听取被告的答辩意见。且通过多次电话与被告沟通了解情况后,确定开庭调解日期,主办法官考虑到被告的特殊情况,决定将庭审搬到被告家中,在被告家中审理本案。
9月27日,在做好充分准备后,六陈庭四位工作人员便带上庭审所需的材料,驱车在颠簸的山路行驶近一个小时来到被告家中。工作人员努力克服办公桌简陋及缺少电脑记录等因素,没有丝毫放松或者懈怠,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开庭审理此案。在庭审后,法官适时开展了调解说服工作,最终,本案在当事人家中得以调解结案。
巡回审判庭,下乡办案,是基层法庭贯彻便民、利民诉讼的重要工作方式,是人们群众接受认可的便民办案方式,六陈法庭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克服困难,为群众诉讼解决不便,继续发挥基层法庭便民诉讼的优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