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不断加强审判管理,建立并完善多项工作机制规范人民陪审员管理,提升人民陪审员工作水平。
一是注重选任环节。严把选任关口,确保选任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严格选聘政治素质好、学历层次高、专业技能强、年龄搭配合理的人民陪审员,扩大选任范围,突出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针对性,选择各行各业,具有广泛代表性群众。
二是优化陪审结构。不断优化年龄结构、学历结构,今年补充选任人民陪审员17名,截至目前人民陪审员共44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居多,中青年陪审员达到陪审员总数的86%。
三是强化陪审职能。强化人民陪审员化解纠纷、法制宣传等方面作用,提高参审数量,对于技术性强案件,选用有专业知识的陪审员参审,利用陪审员来自群众且具有审判经验的独特优势,向社会公众介绍法院办案流程、宣传法院工作、展示司法成效,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四是规范培训管理。建立工作实绩档案,各业务庭及时登记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的情况,每一季度报政工科,年终汇总建立陪审员工作实绩档案,作为陪审员工作实绩考核的依据,建立教育培训机制,通过集中授课、庭审观摩、专题研讨等形式加强培训,并把岗位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