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院紧紧围绕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坚持以文化培育精神、以文化塑造形象,深入挖掘法院文化丰富内涵,组织开展了系列文化建设活动, 全方位、多角度打造独具特色的的法院文化品牌,营造积极向上、催人奋进的法院文化氛围,促进了法院各项事业迈上新的台阶。
文化主题公园——法院文化的亮丽名片
我院文化主题公园位于法院审判综合楼左前侧,于今年5月份建成。公园的落成使全院干警多了一个学习、休闲、锻炼的好去处。公园入口处矗立着三名当代人民法官雕像,正在昂首跨步,雕像基石刻着人民法官宣言,寓意全院法官铭记法官宗旨,团结一心,奋勇向前。法官雕像旁,是一块刻着《平南法院赋》的石碑,该赋叙述了平南法院建院60年来的发展历程。公园中心是一个六角亭叫“正气亭”,亭门刻有一副对联,上联是“铁面照千秋史镜”,下联是“公心铸九域法魂”,亭柱上方用大理石刻有梅、兰、竹、菊、松“五君子”中国画,表现一种人格力量,一种道德的情操和文化的内涵以及正直、虚心、纯洁而有气节的思想感情,勉励干警实现自我价值观念和人格追求。“正气亭”周围错落有致地摆放着4个古代典型法制人物:李悝、商鞅、海瑞、包拯,寓意我国法制文化源远流长。走入园中,亭台水榭,芳草萋萋,鱼戏荷间,江南园林的简约温婉与人物雕塑的庄严肃穆在这里交相辉映,让人感受到厚重的法制文化气息。园中还用25块板报展示法院廉政文化、党建文化和妇女、儿童、老人等相关维权法律知识,并设置了各种健身器械,为当事人和干警提供了理想的休憩场地。文化主题公园蕴含了平南法院的人文关怀和法律的亲民惠民,成为法院向公众展示法院形象的一张亮丽的文化名片。
五大品牌文化——润物无声育法魂
近年来,我院坚持“文化聚院、人才兴院、科技强院”的思路,精心策划,不断丰富文化建设的载体和方法,着力打造了五大品牌文化,奏响了和谐法院文化的最强音,展示了平南法院新时期的精、气、神。
六室文化: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平南法院高标准严要求建立了院史陈列室、图书室、电子阅览室、荣誉室、文体活动室和党团员活动室共文化六室。其中,院史陈列室展示了领导关怀、历史沿革、历任院长介绍、审判工作、新旧办公楼对比图、人才队伍建设、文化建设成就等内容;图书室收藏了法律书籍和其他综合类书籍2000多册,可容纳70多人同时阅读;电子阅览室可同时提供13台电脑上网查阅资料;荣誉室展现平南法院自1951年6月1日成立以来获得的各级集体和个人的获奖牌匾、奖杯、证书和锦旗;文体活动室除了供法警平时训练外,还可同时进行篮球、羽毛球、气排球和乒乓球等体育锻炼;党团员活动室是党员、团员平时召开会议、学习和观看专题教育片的场所。此外,设置了干警文化长廊,展示上级领导对平南法院的关怀题词和干警的书画摄影作品;在干警食堂创建了“和谐之家”,张贴上级领导关心平南法院、兄弟法院到平南法院交流以及干警参与各类文体比赛活动的照片,努力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家。
基地文化: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利用法院专业、优质的司法资源和软硬件设施,建立综合性、常设性、功能齐全的“平南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基地中设立了一个可容纳56人的影视室,不定期邀请学校师生来观看教育专题片,用生动的影像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以期达到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舞台文化: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9周年文艺晚会”和“庆祝平南县人民法院建院60周年文艺汇演”,成立“平南县人民法院书画摄影协会”,举办了一些书画摄影培训班,组织会员外出采风,进一步丰富干警业余生活,拓宽法官视野,为干警展示个人才艺提供了舞台,从而达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目标。
窗口文化:开通了《平南法院网站》,编印了《平南县人民法院书画摄影作品选》、《为了祖国的明天——平南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宣传画册,征集平南法院成立60周年院庆征文、书画摄影作品等,这仿佛一扇扇窗口,持续传递着法院文化的气息。
环境文化:将诸多法律元素融入到法院大楼建筑、装饰和法庭布局中,把“厚德尚法、博学务实、慎思公断、清廉为民”十六字法院院训悬挂在法院综合楼大堂显眼处,在办公楼道、干警办公桌的工作牌上张显廉政、励志格言,让干警不知不觉中受到法律文化的熏陶。
文化渗透——引领法院和谐发展
在扎实推进法院文化建设的进程中,文化的力量逐步渗透到法院工作的各个领域。平南法院队伍建设、审判工作、基础建设、法院改革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干警的司法理念、精神风貌、职业素养发生了可喜的变化。近年来,该院干警没有出现违法违纪问题,没有出现过一起冤假错案,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满意率不断提高,法院公信力和司法权威也不断得到增强。该院还先后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获自治区高级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2010年度全区法院先进集体,2010年度全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全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全区法院“立案窗口”创建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度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全区法院“立案窗口”创建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