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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妇女儿童维权“三步走”
作者:甘茹  发布时间:2011-09-21 15:59:55 打印 字号: | |
  我院充分利用和发挥审判工作职能作用,在妇女儿童工作中实行“三步维权”,加大法律服务力度,强化维权工作措施,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第一步:完善设施,开辟立案“绿色通道”。我院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以妇女儿童为诉讼主体提起诉讼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做到即收即立,对起诉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诉状积极指导当事人补充完善材料后七天内办理立案,对经济有困难的妇女儿童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今年为止,已为妇女儿童为原告诉讼的案件立案60件,为经济有困难的当事人办理缓交受理费17428元。

  第二步:抓住重点,立足审判全面维权。 针对妇女儿童案件的特殊性,我院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坚持多做调解、快审快结。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充分考虑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并尽量确保当场给付,有效防止执行难。对侵犯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的刑事案件,告知并引导受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执行阶段,特事特办,加大执行力度,使受侵害妇女儿童的权益尽早得到执行兑现。同时,实行案件回访制度,对于已经结案的涉及拒绝扶养妇女、拒付抚育费、侵害妇女人身、财产权益赔偿等案件,定期回访,确保其合法权利及时得到维护。

  第三步:加大宣传,打造维权新氛围。为了加大对妇女儿童普法宣传的力度,我院深入到企业、学校、乡镇街道、田间地头向群众宣传《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在法院设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定期邀请学校的师生参观,以生动形象的语言以及案例为前来参观的学生上一堂别有新意的法制教育课。对妇女儿童维权知识进行广泛宣传,普及了维权法律知识,引导妇女儿童提高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意识,增强了妇女儿童依法维权能力。
责任编辑:甘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