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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显成效

作者:宋华海 李馨  发布时间:2011-08-08 10:38:13 打印 字号: | |
  我院采取四项措施,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使一批疑难案件得到了彻底执结,最大限度地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活动开展以来,共收执行案件13件,执结13件,执结标的28.9万多元,执结率达100%。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实施方案。我院对这次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一名副院长为副组长,执行局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

  二是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我院充分利用宣传日、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方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引导,提高全体公民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在全社会营造自觉履行和协助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不做“老赖”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多方联动。对案情复杂的案件,一方面通过联系其家人、同事及领导等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另一方面积极联合公安、房管、银行、土地、被执行人所在单位或街道等部门,本次专项活动得到债务局大力支持和配合,局长何玄华亲自组织有关人员,与法院执行人员一道,奔赴广东等地,协助法院执结了一些执行难案,收到了较好的效果。通过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压缩规避行为存在的空间,不给规避执行行为留空隙。

  四是加强措施活用,清扫执行死角。及时全面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加大搜查措施。针对被执行人难寻、被执行财产难找、协助执行人难求、被执行财产难动的问题,我院采取“集中执行与分散执行相结合、说服教育与适用强制措施相结合”的“两结合”原则,定期开展联合行动,集中解决一批“执行难”案件,全面清扫执行死角,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宋华海 李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