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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级法院分别对我院案件进行评查
作者:陈燕霞  发布时间:2011-08-09 10:33:37 打印 字号: | |
  根据上级法院的部署和要求,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组织案件复查组于7月7日、8日,对我院2011年度开展“百万案件评查”及“万件案件评查”活动的100件案件进行复查及抽查。

  这次被评查案件的范围是我院2010年度立案并于2011年4月30日前审结生效的100件案件。其中列入百万案件评查的案件50件,列入万件案件评查的案件50件。其中案件类型分别为:刑事12件,行政5件、执行5件,民商事78件。审结方式分别为:判决33件,调解43件,执行和解5件,撤诉19件。适用审判程序分别为:简易程序62件,普通程序38件。

  经市中院评查组复查,我院被评查案件中评为优秀的有98件,良好2件;优秀率98%,良好率2%。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复查组抽查评定为优秀87件,良好12件,合格1件,不合格0件。
责任编辑:陈燕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