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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机制促调 夫妻好聚好散
作者:黎红耀  发布时间:2011-06-20 10:40:54 打印 字号: | |
  “我不再恨她了,毕竟她是孩子的妈妈,你的真诚、耐心,让我明白了放开对方其实是对自己的解脱,我会原谅对方,给自己新的选择。”近日,经由我院大安人民法庭法官组织人民陪审员、律师、当事人的亲属,采用依法调解和以德调解相结合,引导调解与当事人自愿调解相结合,公正、效率的“联动机制”原则成功地对积怨多年且没有任何联系的夫妻进行了调解,最终,原、被告选择了好聚好散,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被告蒙某握着主办法官的手表示感谢。

  原、被告于1999年8月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后于2000年9月29日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共生育两个子女。由于原、被告婚前缺乏足够的了解,性格不合,常为家庭琐事争吵,夫妻双方感情产生裂痕。2008年,原、被告发生激烈争吵后,原告遂独自离家外出,与被告分居至今。在分居期间,双方毫无联系。2011年2月,原告诉至我院大安法庭,诉请与被告离婚,儿子归原告抚养。

  主办法官接到案件后,通过电话、亲自上门到原、被告的家里了解情况。起初,被告不愿接受主办法官的调解,情绪激动,坚决无法原谅原告不履行家庭义务的行为,调解工作陷入了僵局。在庭审中,原、被告的情绪激动,均表示无法原谅对方。庭审结束后,主办法官在当事人的情绪有所缓解之际,抓住组织调解工作的有利之机,主办法官组织双方诉讼代理人和亲属,于情于法理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生活中没有过不去的坎,夫妻双方需要一颗心才能把生活过好,互谅互解,退一步海阔天空。即使夫妻感情不在了,但朋友情义在。原、被告最终达成了协议:被告同意与原告离婚,婚生儿子由被告蒙某抚养,婚生女儿由原告方某抚养,抚养费各自负担。原、被告还表示,虽然他们离婚,但还是朋友。

  我院大安法庭在审理案件中,充分利用政府、律师、人民陪审员等多方面的力量,成功地调解案件,达到了案结事了的效果,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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